项目编号:2026BFFBZ50377
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内容
1.我单位现有排水管网初步设计项目,因各省、市、区对已完成项目下发的批复不一,该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项目完成后,对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批复,以作为初步设计项目完成证明。并且批复中载有项目建设内容、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等内容均满足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业绩要求,请问该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加分?
答:予以认可。若投标人提供的是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法定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正式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文件,且文件中完整载明了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概算总投资额等全部关键信息,能够充分证明该初步设计项目已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批验收,该批复文件可作为有效的初步设计项目完成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详细评审章节的业绩评分标准对应计分。
2.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我方拟提供(1)合同协议书、(2)项目设计完成证明、(3)中标通知书作为业绩材料。请问中标通知书中载明项目负责人姓名,该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予以认可。
3.请问报价文件设计费用清单中管网排查检测报价表,暂定单价和工程量是否需要填写?
答:不需填写,仅填报排查检测费投标报价。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70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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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张涛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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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7日